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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 2026-03-26    点击量:


为促进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互鉴,根据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度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以下简称CEP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CEP项目旨在资助优秀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访问交流、国际实习和短期工作,促进外国青年人才了解和认识中国,推动中外青年在交流中“增进了解、收获友谊、共同成长”。

二、项目类型

(一)访问交流。资助外国青年在华以团组形式参加不超过30日的交流活动; 

(二)国际实习。资助在读的外国青年在其学习或研究领域,在华进行不超过60日的实习;

(三)短期工作。资助已毕业的外国青年在其学习或研究领域,在华进行不超过90日的短期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来华外国青年条件

1.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含)以后,2008年4月1日(含)以前出生);

3.在国外高等学校(含职业、技工院校)在读或毕业三年以内并获得相关学位(含学士、硕士、博士);

4.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5.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承诺在华期间遵守中国法律。

(二)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应为我校正式在岗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基础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能够围绕项目实施做好外方联络、来华接待、过程管理和总结验收等工作。

四、基金资助

(一)资助范围: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外国青年来华一次性国际旅费和国际旅行保险(至少包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险期限应覆盖在华停留期间)。

(二)资助额度

1.访问交流,10000元人民币/人(税前)。

2.国际实习,在华实习时长30日以内(含30日)的,15000元人民币/人(税前);在华实习时长31-60日(含60日)的,20000元人民币/人(税前)。

3.短期工作,在华工作时长30日以内(含30日)的,15000元人民币/人(税前);在华工作时长31-60日(含60日)的,20000元人民币/人(税前);在华工作时长61-90日(含90日)的,25000元人民币/人(税前)。

申报人应根据以上三类标准据实申报,对于项目人数较多、核算资助金额较大的项目,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金额上限为20万元。

(三)注意事项

1. 国际实习和短期工作的,二级单位应与外国青年签订工作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相应报酬。国际处将协助办理工作许可相关手续。

2. 经费资助采取后补助形式。申报人须在项目执行完成后提交项目总结,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根据外国青年实际来华情况,分批拨付相关费用。在收到资助经费前,申报人应确保能够垫付相关费用保障外国青年来华、在华开展相关活动。

3.资助经费采取分类分档定额资助方式核定,按照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专款专用原则进行管理。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请于2026年4月13日前将经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附后)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处,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

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一)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可行性及是否涉及敏感领域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项目遴选。校内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形式审查、择优推荐。

(四)系统填报。经学校确定推荐后,统一组织后续系统填报工作。

六、有关说明

(一)优先支持本年度CEP项目优先支持国内接收单位影响力较大、国外合作单位有较高国际声誉和专业优势、国内外合作单位已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来华外国青年水平较高、交流领域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

(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已获得过CEP项目资助的外国青年不再提供重复资助。

(三)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须在官方活动名称或活动现场显著位置,以及相关宣传材料中体现CEP名称及统一标识。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1688312

邮箱:xinzh@bjt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1.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申报表访问交流类

2.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申报表国际实习类

3.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申报表短期工作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