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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项目

对台教育交流项目

发表于: 2018-03-23    点击量:

a.项目对象

    邀请台湾地区青少年、骨干教师、学者等到大陆参加活动。

    鼓励与在优质学科、特色专业和新兴专业等领域开展学术交流。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不超过8天。

b.申报时间

     一般为每年10月,具体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c.资助方式

    (1)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人民币550元/人/天(按台湾人数计)

    (2)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人民币400元/人/天(按台湾人数计)

    (3)立项不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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